尊敬的普查對象:
全國污染源普查是依法開展的重大國情調查,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。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,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、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,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、排放和處理情況,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、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,對于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生態環境形勢,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、規劃,不斷改善環境質量,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。
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范圍涉及工業污染源,農業污染源,生活污染源,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,移動源及其他產生、排放污染物的設施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應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》以及本次普查方案的規定和要求,配合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,并如實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,按照要求如實填報污染源普查表。
屆時,我們的普查員、普查指導員將佩戴證件,執行普查任務,請您消除疑慮,積極配合。若有任何疑問,相關工作人員將給予詳細解答。同時,普查員、普查指導員將嚴格遵守《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》規定,保護普查對象的合法權益,保守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。
最后,感謝您配合參與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!
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
2018年8月24日